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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当更大历史使命 保障“一带一路”建设
一带一路 www.edailu.cn 2015-07-09 来源:一带一路·重庆经济合作中心    点击:2685次

 


“一带一路”,横贯东西,延绵古今,现在有着鲜明的时代主题和壮丽的建设蓝图。7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行“一带一路”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“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”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,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发布《关于人民法院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》之后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大力加强涉外法律工作,积极服务和保障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。对于进一步搭建智库平台,繁荣审判理论研究,提升涉外司法工作水平,更好地服务和保障“一带一路”战略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战略意义,充分认识法治的保障作用,切实遵照《意见》指引,努力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建功立业。


   “一带一路”是伟大复兴之路,需要良好法治环境,人民法院要担当更大的使命。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是党和国家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对于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,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,促进世界和平发展,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。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布局十分宏大,项目建设涵盖基础设施、产业投资、资源开发、经贸合作、金融合作、生态保护、海上合作等领域,需要在各国充分协商合作和市场主体自由协商的基础上,通过大量条约和合同来具体实施,在实施过程中法治是重要保障。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。


   “一带一路”是披荆斩棘之路,需要有效应对挑战,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职能。


 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符号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,似往昔又远胜往昔,机遇与挑战均前所未有。“一带一路”是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,也是世界上颇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合作带。加快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促进沿线各国繁荣发展,是一项造福世界的伟大事业,然而,也面临一些地区政局不稳定、法律不健全、政策不确定等诸多困难和风险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,抓紧贯彻《意见》要求,加强理论研究,建立完善工作机制,加强组织等各项保障,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,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、化解矛盾,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保驾护航。


   “一带一路”是合作共赢之路,需要增进法治互信,人民法院要积极引领,奋发有为。互利共赢是“一带一路”共建原则,要求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,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,体现各方智慧,各施所长,各尽所能,把各自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。这些原则要求体现在法治上,就是要遵守和弘扬公正、自由、平等、诚信、理性、秩序等各国共同承认的法律价值理念。各级人民法院要遵循《意见》指引,严格贯彻对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原则,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,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,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;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,深化司法公开,拓展国际司法交流宣传,增进沿线各国法治认同,促进互尊互信、互学互鉴,推动更大范围、更高水平、更深层次的大开放、大交流、大融合,共创美好未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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